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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年后,案件有了结果。
经鉴定,那次撞击和延误救治给我造成了严重身体伤害。
周叙明知楼梯存在危险,仍故意将我推开,之后又在我明确求救时拒绝及时送医。
监控和偷拍视频让他无法否认。
他需要承担刑事责任,也要赔偿我的医疗费、康复费、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。
林娇策划虚假险情、操纵警报、偷拍并传播视频,同样受到了处罚。
她还要面对品牌违约、侵犯肖像与隐私等多项赔偿。
妈妈虽然没有推我,却全程参与策划、逼迫授权并阻拦救治。
她在民事赔偿中也无法置身事外。
处理结果出来前,三个人录制了一段公开道歉视频。
镜头里的妈妈头发白了许多。
“晚晚,妈知道错了。”
“妈不该因为娇娇身体不好,就一直忽略你。”
林娇哭得几乎说不出话。
“姐姐,我只是想拍一个爆款。”
“我从来没想过害死你的孩子。”
最后出现的是周叙。
他看着镜头,沉默了很久。
“林晚,对不起。”
“我不求你原谅。”
“我只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。”
律师问我要不要接受他们的公开道歉,以争取后续协商。
我关掉视频。
“法律上该怎么处理,就怎么处理。”
“我不接受用道歉交换原谅。”
最终开庭那天,我没有到现场。
我坐在康复中心的窗边,通过律师得知了处理结果。
周叙被判承担相应刑责。
林娇的账号永久封禁,名下设备和部分资产被用于偿还赔偿。
妈妈卖掉了原本的房子,填补她和林娇留下的债务。
判决结束后,周叙申请最后见我一次。
我拒绝了。
他托律师转交一封信。
信封里没有辩解,只有那枚婚戒。
我没有打开信。
戒指也被原样退了回去。
我不需要他们倾家荡产,也不需要他们余生都活在悔恨里。
我只要属于我的公道。
至于原谅,从来不是受害者必须履行的义务。
他们可以后悔。
可以痛苦。
也可以在失去我以后,终于明白自己曾经做错了什么。
可这些都与我无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