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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个月后。
周氏集团法务部以诈骗罪,拐卖儿童罪,虐待儿童罪等多项罪名,将林秀梅及其丈夫沈建国告上法庭。
庭审那天,我坐在旁听席第一排。
林秀梅被带上法庭的时候,整个人瘦了一大圈,头发白了大半,眼睛里全是血丝。
她看见我的那一刻,猛地扑向栏杆,声音尖利得像指甲划过玻璃:
“小晚!小晚你救救我!妈不是故意的!妈当年也是一时糊涂啊!”
法警把她按回被告席,她还在拼命挣扎:
“你想想,如果不是我把你换走,你怎么会认识之言?你怎么会有那么多回忆?妈是为了你好啊!”
我看着她,觉得荒谬极了。
为了我好?
把我扔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十八年,动辄罚跪打骂,是为了我好?
把我和亲生父母分开十八年,让我在别人的名字里活了十八年,是为了我好?
我没有说话,只是转过头,看向旁听席另一侧。
沈建国坐在那里,低着头,双手交握在膝盖上。
他的头发也白了很多,背佝偻着,看起来比三个月前老了十岁。
这三个月里,他来找过我三次。
第一次,他站在周氏集团大楼门口,拦住我的车哭着说:
“小晚,爸不知道你不是我亲生的,爸对不起你。”
第二次,他跪在我面前说:
“小晚,你救救秀梅吧,她做这些都是为了这个家。”
第三次,他没有说话,只是远远地看着我,然后转身走了。
每一次,我都没有回应。
不是我心狠,而是我忘不了那些年。
忘不了跪在碎石路上的疼痛,忘不了滚烫的茶水浇在身上的灼烧感,忘不了那些巴掌落在脸上的清脆响声。
有些伤害,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抹去的。
法庭最终宣判林秀梅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。沈建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。
宣判的那一刻,林秀梅瘫倒在被告席上,嚎啕大哭。
沈建国也哭了,他站起来,看向我,嘴唇颤抖着说:
“小晚……对不起。”
我站起身,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法庭。